关于2023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及分中心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23年春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2023年1月21日(除夕/周六)至2023年1月27日(初六/周五)放假,共7天,1月28日(初七/周六)开始正式上班。
2.各单位要保证节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认真的组织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为了加强员工的节日安全教育,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3.安排好假后上班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上班后各项工作正常进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在此,提前预祝各位领导、同事及家人新春快乐!
国商中心综合行政部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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