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留住各类人才发展哈尔滨,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提供坚实人才支撑,2月底哈尔滨市出台了《人才新政30条》的有关政策,针对高校毕业生以留哈安心安业为目标,提出了一系列有关补贴政策。其中,
对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每月3000元的生活补助;
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助;
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给予连续3年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助。
据了解,此次新政的出台三年内将累计为每名博士生补助资金20.8万元,为每名硕士生补助资金10.2万元,为每名本科生和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补助资金5.4万元。
与以往政策相比,新政在申请条件上降低了门槛:新政策取消了申请人户口必须是哈市9城区户籍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要求,申请条件更简便了。新政在政策覆盖面上进一步延伸:新政策将9县(市)内企业新引进人员申请安家费、生活补贴也一同纳入到享受范围,全部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列支,惠及面进一步延伸到了县(市)。
新政鼓励支持高层次人才到基层事业单位建功立业:新政策首次对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给予安家费和生活补助。通过鼓励高层次人才到基层工作,为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基层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建设基层人才队伍提供支持,确保留在我市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享受到人才政策红利。
目前,申报流程采取“全网办不见面服务”,由各申报单位进行申请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hrbrsj.org.cn)注册并提交申报信息即可,或到单位所在区、县(市)人社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材料(陈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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