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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当前形势与14条综合应对举措
一、如何看待地方债务风险?
第一,认识债务风险要放在财政整体运行的角度,债务是除转移支付外收支缺口的重要弥补方式,是财力与支出责任的缺口。近年来,财力和支出责任出现三大变化快速推升了地方政府债务:一是经济持续下行加之大规模减税降费,宏观税负持续下行。二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从单一GDP转到多元目标,经济增长之外还包括环境保护、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风险等,导致地方政府支出责任范围扩大、刚性程度上升。三是经济风险财政化增加政府的潜在支出责任。
第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上升与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有关,债务和投资驱动型的经济增长模式驱动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分税制(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城镇化只是表面原因,不能完全解释,政绩考核机制和近乎无限责任政府才是根本驱动因素。
第三,债务本身并不是风险,问题的关键是债务的支出结构与效率、债务期限结构与现金流的匹配,是否形成了优质的资产和充裕的现金流,是否产生期限错配的问题。
二、当前地方债务风险形势如何?
总体上地方政府显性债务压力可控,债务风险主要集中在城投平台等主体形成的隐性债务以及专项债一般化。
宏观风险上,债务集中到期、偿债利息加大、支出使用效率下降、债务支出形成优质资产不够;微观风险上,城投公司总体上盈利能力弱、现金流差,前期支持拿地再度恶化现金流。
截至2022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5.1万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4万亿元,专项债务20.7万亿元。考虑综合财力和GDP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率为125.1%,负债率29.0%,显性债务压力尚可控。分省份来看,7个省份的债务率超过150%,分别是天津、吉林、云南、辽宁、贵州、重庆和福建。
但是考虑融资平台的有息债务后,整体偿债压力较大,尤其是中西部财政实力较弱的省份。截至2022年底,城投平台形成的带息债务规模达到55.0万亿元。考虑城投平台有息债务后,我国地方政府广义债务率和广义负债率分别达到320.4%和74.4%,均处于较高水平。分省份来看,广义债务率超过300%的省份有18个,其中天津、重庆、江苏和云南4地超过400%,分别为774.2%、469.7%、444.1%和415.4%。
城投平台有息债务纵向层级分布与区域财力相关。从全国来看,城投平台的层级分布较为均匀,省级、地市级和区县级三分天下,占比相当,分别为28.1%、38.5%和33.5%。但具体到各省则大不相同,强区县省份浙江、江苏区县城投债务占比分别达到70.0%和56.4%;而宁夏、甘肃、西藏、吉林等属于弱区域,市县平台举债较为困难,隐性债务主要集中在省级和地市级平台。
从城投平台公开债来看,城投短期债务占比较高,债务滚续频繁。从到期分布来看,2021-2025年是城投债到期高峰期,年均到期量达到3.3万亿。
微观上,城投平台的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一是城投平台资产负债率缓慢抬升。从2014-2022年,城投平台资产负债率中位数上升到2022年的58.7%,提高10.3个百分点。
二是城投平台还本付息能力逐年下降。从还本能力来看,以有形资产/城投平台带息债务衡量还本能力,自2014年以来整体呈现出下降趋势,2022年该数值中位数仅为0.9,即变卖所有有形资产仍不能偿还所有带息债务。
三是城投平台盈利能力较弱,ROA中位数不足1%。
除了债务风险外,未来财政还面临以下五大风险:一是房地产风险引发的财政冲击。二是金融风险财政化。三是城投风险与财政风险交织,部分城投通过拿地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输血,但是城投也面临债务问题,这可能会导致城投与财政风险进一步捆绑。四是PPI持续负增长,不利于财政增收。五是突发疫情、地缘政治因素等引发的财政冲击。
三、如何化解债务?——短期五条与中长期九条建议
(一)短期要应对好债务到期后的再融资问题,避免引发处置风险的风险等系统性风险,集中在拉长周期和压降成本,以时间换空间,逐步化解存量,但这只是治标。
第一,通过严格审计摸清家底,甄别不同类别和成因的债务。将存量隐性债务分别划分为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前者是需要政府解决的政府债务,后者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
第二,对于债务甄别后属于政府债务的部分,可以采取财政化债和金融化债两种方式。其中,财政化债包括:安排财政资金偿还,出让政府持有的股权、土地使用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偿还债务,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等置换高成本债务(详见正文)。
第三,发挥金融与财政的协同作用化解政府债务。金融化债包括: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协商,对现有债务进行展期,对高息债务进行“削峰”,如遵义道桥;破产重组、清算等方式减计债务;由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购买地方城商行、农商行的城投债,避免城投债务拖垮地方城商行、农商行引发金融风险,提前拆弹;政策性银行发放中长期贷款,缓解当前到期债务压力(详见正文)。
第四,总体上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和“中央不救助”的原则,但是需设定中央政府救助的前提条件,包括债务风险的严重性程度和债务投向形成资产的外部性程度,以及救助与问责同步进行,避免道德风险。
第五,重新调整各地方政府的债务限额额度,短期增加欠发达地区的债务限额,为隐性债务显性化腾出空间;但是从长远看应当根据经济发展程度、举债能力和事权确定各地区举债额度,发挥出举债额度的正向激励作用,最终实现举债能力越强、债务风险越小,额度越大。
(二)中长期要推动体制机制的联动改革
第一,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界定政府职责与规模,解决无限责任政府职能过大、支出责任过大的问题是根本。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强化绩效管理。
第二,建立适应多元目标治理体系下的政绩考核激励约束制度和财政评估制度。
第三,建立政策出台前的评估机制和实施效果的问责机制,避免各领域风险蔓延至财政,避免风险财政化透支财政空间。
第四,尽快稳定宏观税负,不宜再出台大规模减税降费,对老百姓影响不大但有利于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税种适当进行结构性加税,包括消费税、环保税、资源税等,根据房地产形势尽快落地房地产税并统筹相关税种,探索数据财政。
第五,加快推进中央和地方、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下划消费税给地方以增加地方财力,逐步上收事权和支出责任至中央和省级政府,如区域均衡发展、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共同富裕、社会保障等职能,减轻地方和市县财政支出责任。
第六,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用于全国性和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顺从项目边际收益率递减趋势逐步减少专项债的使用,实现长期建设国债、地方一般债、地方专项债三者并行的格局,资金来源与资金投向从期限、外部性、收益性上匹配,分别对应跨区域重大建设、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地方有一定收益项目,从而提高国债和一般债比重,降低地方债和专项债比重。
第七,优化债务区域结构,适度放宽都市圈城市群以及人口流入地区的举债额度(前述增加欠发达地区的举债限额只是限于化债期间腾出隐性债务显性化的空间,此处是从中长期,建立在短期债务问题已化解的基础上),同时强化绩效管理,负债与资产匹配、成本与收益匹配,在有优质现金流的资产项目上加杠杆,稳定杠杆率而非稳定杠杆绝对数。
第八,推动城投平台转型为普通经营性国有企业。最核心是要剥离政府融资功能,形成政府与转型城投的清晰界限,真正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实施管理,一方面转型城投不再背负政府投融资的包袱,另一方面又按照市场化激励约束自负盈亏。
第九,强化财政与金融配合。财政为主,货币金融环境从数量和价格支持财政,避免财政政策单打一进而透支财政空间形成债务,要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等积极作用。
财政财政,财是表象,政是根本,要根治债务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职能规模与边界,要彻底解决近乎无限责任政府问题,要彻底解决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的财政体制问题,避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导致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小马拉大车”,否则债务问题此次化解后仍将在未来再度爆发。
风险提示:外部冲击超预期、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陈玉荣)
国金商业投融资规划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3/8/8    【关闭 分享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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