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9日电 (记者董兆瑞)10月8日,北京市召开“推进国际贸易领域便利化改革,提升国际贸易合作质量和水平”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外资企业发展环境,北京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目前《条例》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两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创造了多项突破性或国内领先的经验举措,在全国得到复制推广,形成了“蝴蝶效应”。为固化创新成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外资企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实际,我们牵头起草了《条例》。”北京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燕凌介绍,《条例》的特点体现在“四个突出”——
第一,突出保障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条例》从企业投资前了解政策、投资中登记设立和审批备案、投资后日常运营等关键需求出发,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在京投资发展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法治保障。
第二,突出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条例》在国民待遇、平等适用、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与国际条约接轨对接,推动形成发展更高水平开放的制度环境和制度优势。
第三,突出打响外商投资“北京服务”品牌。《条例》既把近年来北京市外资工作中一些实用管用好用、广受外资企业好评的务实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款予以固化,如重大项目服务机制和企业服务机制等,又把目前全市正在研究推进的创新探索囊括其中,如“京策”平台、北京市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等,拓展“北京服务”品牌影响力。
第四,突出回应外商投资企业关切。按照边调研、边讨论、边起草的工作方法,对调研座谈中外资商协会和外资企业反映的诉求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逐条逐项细化实化。目前,属于北京市事权、适宜纳入立法的问题在条例草案上均有所体现,如再投资、人才便利、知识产权保护等。
“我们将根据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履行立法程序,加快推进立法进度。”李燕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