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日前发布的金融统计数据显示,5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7608亿元,比上年同期少3023亿元。其中,5月当月,人民币和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融资等多项融资指标呈现同比减少或负增长的特征。这在较大程度上体现了金融去杠杆和强监管的成效。
而近日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末,信托全行业资产余额为25.41万亿元,比年初减少8334.59亿元,降幅为3.18%;同比增速比年初下降16.09个百分点,信托行业过快增长势头得到遏制。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一年多来,银行业在保持12%以上信贷增速的同时,总资产规模少扩张20多万亿元。
可以说,当前银行业表外融资进一步收缩、信托业减缓资产增长势头呈现同步共振的现象。这表明,金融监管部门强监管、降杠杆、防风险、治乱象的行动见到更大成效。
其实,从更宏观的角度和金融周期来看,银行主动缩表、信托减缓增幅实质上是治理我国金融过快增长的过程,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金融安全、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金融过快增长现象及其带来的“负外部效应”。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金融过快增长现象,具有“负外部效应”,须引起高度重视。
过去我国实行经济粗放型发展方式、注重GDP增长的考核与评价导向,实际上助长了金融业过快发展;最近十几年来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及房地产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这两者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导致房地产价格泡沫化和金融过快增长现象同步演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无序发展、地方政府担保及地方债务规模的迅速扩张,大幅度地推高了金融的供给和需求;金融自由化趋势下催生了脱离实体经济需要的、变幻莫测的多种金融创新,促使金融监管套利、金融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跨界经营、资产管理大市场形成等迅速发展,助长了金融过快增长现象的形成和加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国际机构近年来进行的一系列研究表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倒U型关系,当金融占国民经济比重超过某个水平时,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减弱甚至为负。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由于金融过快增长,在一个阶段的金融盛世繁荣之后随即发生了金融危机。可以说,当金融过快增长现象形成后,它就会产生“负外部效应”。
新时代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当前要注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综合治理金融过快增长现象及其“负外部效应”。
一是要遵循货币流通量与社会经济增长对货币流通量的客观需要相适应的规律,保持广义货币流通量适度稳定增长,保持银行业新增信贷与社会融资规模与实体经济正常增长对货币流动性的合理需要相适应。二是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以前的粗放型、高速增长向集约型、高质量发展转变,并尽快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三是我国金融业要从过去重规模、重增速的粗放发展阶段转向重质量、重效率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相应地金融监管也要从过去过于重视促进发展、相对风险防范不足,转向回归监管本源、持续强化监管、加强监管协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高质量高效率监管新境界转变。四是要加快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的“两多一并举”的顶层设计方案,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促使房产地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避免房地产金融过快、过度发展。五是要“开正门”“堵歪门”,规范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行为,有效治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无序发展、地方政府担保及地方债务规模的迅速扩张,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六是要审慎开展金融自由化,稳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在金融创新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之间保持平衡,金融创新不能脱离实体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我们要吸取国内外经济金融实践的历史教训,通过前瞻性的发展战略和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治理金融过快增长及其“负外部效应”,始终保持金融适度增长与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之间的动态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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