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与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正式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加强中国证监会与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在证券期货领域的信息交流与执法合作,标志着双方监管机构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目前,众多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中国公司利用全球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或上市交易。中国证监会一贯重视与境外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迄今,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63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建立了跨境监管执法协作机制,协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原文题为: 中国证监会与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