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潍坊的网民“大鱼海棠”(手机尾号3592)说:虽然财政部明确表示公交为地方事权,宜由地方承担相应支出,但没有明确的指导意见,各级地方财政对该项事宜更是态度不一、做法各异,从而导致一些地方公交企业因拿不到补贴资金被迫停运。此种现象到市县级更加明显,尤其是部分改制成为民营的市县级公交公司。日子异常艰难,一年多发不出工资,职工保险断缴,制定的补贴政策又难以得到落实。呼吁关注市县级公交的发展,敦促地方政府尽快拿出行之有效的公交补贴政策,让公交能够重新回到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
财政部回复:
2015年,为促进公交行业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实现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15〕159号),在涨价补助部分逐年退坡的基础上,加大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和运营补助力度,目的为引导地方减少燃油车使用,增加新能源车使用,政策实施期为2015-2019年,目前政策已到期结束。为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发展,我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明确,出租车涨价补贴主要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其中:30%由各地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由各地统筹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地方可根据情况统筹用于存在困难的城市公交领域。关于留言人所提希望中央层面加大对地方政府指导的建议,我部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支持推动城市公交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财政部 经济建设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