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退市制度的修改,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明确了,上市公司涉及到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
国务院调查组调查显示,长生生物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长生生物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根据此次退市制度修改的重点,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长生生物或难以避免退市。国务院调查组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已基本查清长生生物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该企业的相关文件已被查封;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按照有关规定,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内进行。但长生生物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为掩盖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填写虚假日期的小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此前,7月6日至8日,药品监管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随即责令企业停产。此后,长春长生公司为掩盖事实,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检查组再次进驻长春长生公司进行调查。
长生生物的一系列违法违规和证监会退市新规中的“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情形相符,已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条件,退市或在所难免!
长生生物曾在7月23日就表示,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长生生物董事长高俊芳的儿子、长生生物副董事长张洺豪曾说:“疫苗事件(对公司的严重后果是)没了,那还有啥?该退市退市。”
如此来看,一语成谶。
长生生物触碰了退市红线。退市新规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除上述情形外,上市公司因本决定施行前发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暂停上市、终止上市,适用新规。
“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证监会表示,为做好对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实施工作,有关方面将加强统筹协调与工作配合,全面贯彻落实《证券法》和《退市意见》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退市制度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市场稳定,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开展立案侦查。截至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某芳等16名涉嫌犯罪人员刑事拘留,冻结涉案的企业账户、个人账户。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除了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外,退市新规还有这几个修改重点:
一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二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三是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证券交易所要建立健全退市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制定各方联动的工作方案。要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上市公司退市维稳工作有机纳入地方维稳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配合地方政府妥善做好职工、债权人、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安置安抚、解释疏导与纠纷处置等工作,维护上市公司的经营秩序、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
四是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掌握媒体及市场各方的反应,并通过有理有据、务实高效的措施综合应对处理。要及时分析、研判退市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五是是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必须按照“出现一家、退市一家”的原则,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证券交易所应当督促退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证监会要切实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监督检查,确保退市新规各项工作要求的严格执行和落实。
证监会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2014年《退市意见》发布以来,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在内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以及较为稳定的退市实施机制,对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功能,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治化和常态化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在总结《退市意见》实施以来经验的基础上,贯彻落实《证券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提高规则的可操作性,强化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职能,对《退市意见》进行了修改。
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证监会指出,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本着对职工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产经营的各项职责。
27日晚间,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据国务院调查组消息,长春长生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案件调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基本查清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计算机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按照有关规定,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内进行。但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为掩盖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填写虚假日期的小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据介绍,7月6日至8日,药品监管部门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随即责令企业停产。此后,长春长生公司为掩盖事实,对内部监控录像储存卡、部分计算机硬盘进行了更换、处理,销毁相关证据。7月15日,国家药监局检查组再次进驻长春长生公司进行调查。
截至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长春长生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16名涉嫌犯罪人员刑事拘留,冻结涉案的企业账户、个人账户。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良反应监测数据,近几年注射狂犬病疫苗不良反应未见异常。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后不良反应发生率为万分之0.2,未见严重不良反应。2017年我国狂犬病发病人数为516人,近几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港交所从2018年7月26日起,将长生生物从深港通标的中移除,只可经深股通卖出。长生生物被ST变身ST长生后,7月27日复牌再度跌停,股价报10.6元/股,较上一交易日跌5.02%,达到日涨跌幅限制。这是长生生物自7月15日疫苗事件爆发以来的第9个跌停。
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长生生物及全资子公司长春长生的主要银行账户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
ST长生疫苗事件发酵同时,基金对其的估值也是一调再调。
东方基金、汇添富均公告称,拟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ST长生股票价格进行调整,按照其2017年每股净资产3.96元的价格进行估值。
与跟该股27日跌停后的价格10.6元相比,相当于打3.5折,按照5%涨跌幅计算,差不多还得19个跌停。
受“疫苗门”事件冲击,近期医药生物板块持续走弱。据统计,继6月下跌8.82%后,申万医药生物指数7月跌幅已超过3%,后市前景似乎不容乐观。
长生生物的疫苗门事件令持有它的投资者苦不堪言。查询历史数据可知,长生生物的股东户数近几年长期在2万户上下。根据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7月10日,长生生物共有股东2.48万户,比一季度末的1.82万户甚至有所增加。
已有不少投资者发起维权,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400位投资者发起维权,同时,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也收到了不少中小投资者的电话,投服中心表示对事件的发生极其关注,对上市公司发生这样的事件痛心,对高俊芳等人的恶劣行为愤慨,对广大接种疫苗的儿童健康十分担忧。
投服中心表示,除广大消费者作为直接受害者外,长生生物的中小投资者也是本次事件的受害者、受损者。由于中小投资者往往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不高,无法获悉上市公司过多的内部管理信息,主要依赖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将高度关注长生生物股价走势、资产质押和冻结以及公司发展态势等情况,适时采取发函、参加股东大会、提起诉讼、公开发声等措施,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就长生生物疫苗事件引发的投资者权益保护,联合发表公开律师意见及征集函表示,长生生物生产疫苗劣药,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依法向受害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长生生物应主动设立赔付基金,以保证向受害者作出赔偿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