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玥摄。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日前表示,目前在金融领域还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涉及生命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应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人民银行正在积极推动在人民币机具领域实现金融强制性国家标准零的突破。
李伟介绍,目前金融标准正在从专业技术向专业技术与金融治理相融合转变;从政府单一供给向“政府+市场”多元供给转变;从跟踪研究向实质参与转变;从“封闭做标准”向“开放做标准”转变。
新型金融标准体系由政府主导制定的强制性金融国家标准、推荐性金融国家标准、推荐性金融行业标准和由市场自主制定的金融团体标准、金融企业标准组成。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现行有效推荐性金融国家标准67项、金融行业标准242项,分为5大类,包括通用基础标准、产品与服务标准、基础设施(信息技术)标准、统计标准、监管与风险防控标准。
李伟认为,当前金融标准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具体表现为国标、行标多,团标、企标少,技术标准多、产品标准少。标准质量不高,标准落地不够,实施效果有待进一步发挥,另外国际化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新时代对金融标准化提出了新要求。李伟表示,金融创新高质量需要金融标准进一步发挥作用。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金融为代表的金融业态日新月异,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层出不穷,在提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促进金融产品服务普惠的同时,也带来了风险和隐患。如何处理好产品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的关系,更好地支持金融治理应对金融创新带来的挑战,是金融标准化需要研究的课题。
下一步,李伟表示,要持续推动金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协调发展,推进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建设。目前在金融领域还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根据标准化法,涉及生命和重大财产安全的应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人民银行正在积极推动在人民币机具领域实现金融强制性国家标准零的突破。同时,人民银行正加快制定金融科技、监管科技和金融产品标准,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标准体系。
李伟强调,金融标准化工作还将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在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标准的同时,把我国的优势标准、特色标准,特别是一些亟须要被国际接受的标准推广出去。一方面要加大对国际标准制定的参与,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动我国金融标准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应用。
(经济日报 记者:陈果静 责编:李苑)